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6年度弥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中立 #招投标
来源:弥勒县人民政府网 发表于: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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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0号总第199号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16年度弥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弥勒市共实施项目三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两个,弥阳镇弥东片区优质稻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朋普镇黑果坝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州级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一个,西二镇额依片区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批复投资总计1282万元。

该项目由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和云南省农牧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初步设计;由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工作;由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监理;由宣威市云鑫建设有限公司丽江多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弥勒市人和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家单位负责施工,2017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30日竣工,2017年6月30日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二、审计评价

(一)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质的提升,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有效降低农民劳动强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较好,机构健全、制度明确、措施得当。

(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合法、手续齐备、资料完整,执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四)工程甲乙双方能够较好地履行施工合同,竣工决算的编制基本真实。

(五)通过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统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计,能够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损失、浪费专项资金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70872.69元问题的处理。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70872.69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二)专户资金闲置1019819.44元问题的处理。责成市农开办及时将项目管理费结余424934.40元上缴市本级国库后统筹安排使用。事业费结余594885.04元,待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支付后期费用后的余额全部上缴市级国库。

(三)项目结余资金278327.97元问题的处理。责成弥勒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土地治理项目结余资金278327.97元上交弥勒市级国库。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和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竣工资料的制作都应该提前进行,避免赶工期、赶资料,以保证工程建设和竣工资料的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加快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切实提高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和项目资金报账进度。

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2日,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征对审计决定提出三个问题的处理正在进行整改中。审计建议已经采纳,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和财政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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