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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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 发表于:20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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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于
2020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
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729,658,867.93元,其中,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1,099,100.00元,超额
募集资金人民币78,559,767.93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7月18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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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需求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3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
7,855.98万元的29.2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的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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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
分超额募集资金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
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华菁证券认为:心脉医疗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及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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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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