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盐湖重整:自行管理财产 已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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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趣头条 发表于:2019-10-12
新京报讯(记者 林子)10月11日晚间,*ST盐湖公告,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法院”)的(2019)青01破2号之一《复函》及(2019)青01破2号之二《复函》,西宁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因西宁中院已经许可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自2019年10月10日起,公司信息披露...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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