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经营管理走上“快车道”-新华网云南频道

消极
来源:新华网云南站 发表于: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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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较于原来的外出经营管理,取消了时限限制,开具证明方面也更为精简,纳税人好评不断。 “原来办理外出经营管理,受限于180天的时间限制,有时候180天到了但是工程还没有结束,又要回去机构所在地进行延期,路程又远,很不方便。现在取消了时间限制,与合同时间保持一致,大大方便了我们这些路途遥远的纳税人。”在怒江州兰坪县大华桥水电站提供支护及下游围堰填建筑施工工程的四川大西南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税人员张超说道。 注册地在怒江州泸水市的怒江卓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税人员杨显艳说:“我们公司在丽江经营,以前都要带一大沓资料到税务局进行外出经营管理证的申请,资料多而且不方便携带和保存,现在只需要填报一张《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比之前省心省力多了。”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的新政策实现了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便民“再升级”,除了名称的变更,在已有的取消30天报验期限及实现自动核销的基础上,增加了取消180天的报验管理固定有效期的时间限制,极大地缩减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 “跨区域的经营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以更简便、更有效的方式为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共同愿望。”云南省国税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处长阙雄说。 湖北安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办税人袁海洋说:“这几年,国税部门的便民措施不断升级,让我们应接不暇,就像打王者荣耀一样,从青铜一步步走到王者,很期待未来还能给我们带来更多惊喜。”(完)(胡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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